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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SEO如何融入到網站建設的環節中來

        發布時間:2015-08-14 文章來源:  瀏覽次數:3468


        2015年9月4日,是谷歌17歲的生日,適時推出的全新企業Logo幸不辱命地施展出了粉底的功用,遮蓋著因反壟斷調查產生的焦頭爛額。在全新視覺語言營造的歡愉中,谷歌與媒體彼此心照不宣地健忘了歐盟、印度和俄羅斯,固然時間短暫,但卻其樂融融。而現如今,一切又重新浮出水面,反壟斷調查仍在繼承,谷歌依舊要面臨公司歷史上最難熬的秋天。


        天道好循環。谷歌“三面楚歌”的棘手狀況,幾乎可以說是2004年微軟事件的翻版:那一年,針對微軟反壟斷的調查在歐盟、韓國和日本同時進行,終極的結果是歐盟向微軟開出了4.97億歐元的罰單;韓國開出了3543萬美元的罰款并令Windows解除了對MSN的捆綁;在日本,微軟為了免于起訴則做出了很多政策性妥協。而谷歌當下面對的情況,較微軟當年還多出一些復雜的枝節,由于狼煙是在搜索與Android操縱系統兩大板塊同時燃起的。連《從0到1》的作者彼得·蒂爾都表示:Google's lucrative search monopoly may be about to end(谷歌利潤豐厚的搜索壟斷可能即將結束)。


        可是,在“谷歌的壟斷”這一短語中,“谷歌”僅僅是一個限定詞,真正的主語是“壟斷”。限定詞代表了個性,而主語代表著共性。


        壟斷不是一個貶義詞


        關于“壟斷”一詞的天平已經傾斜太多,我們或許應該適當回撥,保持中性。


        孟子在《孟子·公孫丑下》中提到“壟斷”一詞時,語境是“古之為市者,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者,有司者治之耳。有賤丈夫焉,必求壟斷而登之,以左右望而罔市利。人皆認為賤,故從而征之,征商自此賤丈夫始矣。”大意是在“賤丈夫”泛起之前,市場是以有換無,等價交換,而“賤丈夫”試圖站到高處,將市場的利益全部占為己有,人們對他有意見,于是一起向他征稅,征稅也就從此開始了。一切好像是在說,如果沒有這個“賤丈夫”,市場等價交換是最理想的貿易狀態。


        可真實的情況或許值得存疑。人是趨利避害的動物,稅收杠桿顯著比自控力的可托度和不亂性更高,稅收固然會產生貪腐,但同時它也會輸出為市場介入者的安全保障和公共舉措措施。“賤丈夫”指代的類型人的泛起,在承受卑劣罵名的同時,實在匡助天然經濟向更提高前輩經濟形態實現了一個跨步。


        壟斷是對立異的一種獎賞


        彼得·蒂爾所說的這句話,恰是針對谷歌而言的。壟斷的類型已經并不獨一,谷歌的搜索引擎和Android系統,代表著一種最高級別的技術壟斷,而蘋果則代表著一種對手機行業品牌勢能的壟斷。任何一種壟斷的產生,其根源都是產品在特定領域的無可復制性。獨特必然會產生價值,壟斷企業所獲得的巨額銷售利潤,恰是對這種獨特的立異的獎賞。


        擁有一個壟斷產品并不犯法


        利用壟斷產品為自己的其他業務謀利才犯法。有做違法的事的能力,和違法是兩種概念。壟斷企業是否違法獨一的解釋在于司法界定,哪怕早在2011年谷歌的董事長埃里克·施密特就在回答“Is Google a monopoly?”時坦言“We’re in that area.”司法機構也不能對谷歌采取制裁措施。作為局外人,下結論還為時尚早。


        互聯網的叢林鼓勵壟斷


        最早泛起的壟斷組織卡特爾,之所以極其脆弱,其原因就在于它的產生和存在需要知足四個必備的前提:一是份額足夠大,沒有挑戰者;二是合謀本錢與懲罰都要低,值得冒險;三是其需求盡量要少受價格波動;四是每個成員都能抵制欺騙,拒絕誘惑,永不作弊。目之所及,不管是俄羅斯的自然氣歐佩克,仍是戴比爾斯的鉆石同盟,都由于無法完全知足這四個前提而行動蹣跚。


        而互聯網產品則大不相同。從壟斷企業自身來說,壟斷不再需要聯盟;從渠道看,軟件的鋪展范圍更加寬闊,擴張速度以幾何級數增長;產品的邊際本錢幾乎為零。這使互聯網產品更輕易形成壟斷,你的搜索,你的聊天工具,你的娛樂來源,你的工作治理,每一個領域,都已經形成壟斷,或在逐漸走向壟斷。壟斷企業的常態化,將成為未來互聯網行業的一道風景線。


        你為了什么反壟斷


        作為非直接利益相關者,普通公家反壟斷的心理,大抵是出于對一家獨大的恐驚,擔心在缺乏限制之后,企業會在逐利的道路上綁架用戶,而且在獨有市場之后,企業的立異能力會下降,產品會停滯。這在某種程度上說是準確的。


        然而就像我們上文提到的,互聯網壟斷產品的產生周期更短,巨頭的壟斷也不代表毫無競爭者。在一個壟斷產品失去用戶時,補位產品會立刻泛起,這樣的周而復始,實在是一種良性輪回。


        當然,如果是站在創業者的角度考慮題目,那么反壟斷的最大原因是由于它變成了擋住愚公的王屋太行,因此要反壟斷,限制對手的擴張。這種思維本身也存在誤區,如果現在一個創業者的項目是搜索引擎、即時通信軟件或者全民電商平臺,那很顯然是不切實際的創業目標,創業者的思維應該是去尋找BAT忽視或者不正視的領域,在保持差異化的過程中堅持。


        獨一能讓人們舉起旗幟反壟斷的理由,就是自身作為用戶的權益被損害。而目前國際或者海內的反壟斷案,大多都是在競品的競爭之中催化出來的惡之花,事不關己,大可高高掛起。


        最后用一句李開復老師的話來做結尾吧:


        “互聯網的本質是壟斷,不是競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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